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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铁中院三项措施加强对长期未结案件的管理

发布时间:2013-05-13 10:20:28 阅读:0 字号:[ ]
       为了进一步加强铁路两级法院对长期未结诉讼案件的审判管理,防止“边清边积”的现象,构建防控清理的长效机制,近日,上铁中院对长期未结案件提出三项防控措施:一是强化流程管理,实施动态防控。各院审管办发现超过9个月以上未结诉讼案件的情况,要向院长、分管院长报告,向相关业务部门庭长和承办人书面警示。二是强化层级管理,实施督导研判。审管办、业务庭、合议庭要形成合力,共同找准案件未结原因的症结,共同研究应对之策,甚至可以提请召开审委会专题研判,形成防控的合力。三是强化跟踪督办,实施通报上报。各院审管办超过12个月以上未结案件,应要求承办人书面报告未结原因,提出清理的具体措施,每季度末进行通报,并实施动态跟踪督办;同时,通过全市法院“审判管理工作平台”上报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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