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1-64450009 sblawyer@126.com

新闻动态

行业动态

黄浦法院首次运用刑事和解程序审结一起轻微刑事案件

发布时间:2013-04-01 11:25:09 阅读:0 字号:[ ]
        日前,黄浦区法院依法审结了一起亲属间互殴的故意伤害案件。被告人周某与其妻弟李某因家庭琐事发生纠纷,继而发生肢体冲突,致李某受轻伤。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周某犯故意伤害罪,向黄浦区法院提起公诉;被害人李某向该院提出附带民事赔偿请求,并要求法院对被告人周某依法严惩。在本案审理期间,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正式实施,其中规定了部分轻微刑事案件可适用和解程序。黄浦区法院以此为契机,秉持恢复性司法理念,向被告人及被害人详细释明了适用和解程序处理本案的法律后果和双方的权利义务。经过耐心的劝导和释法工作,被告人周某真诚悔罪,并希望通过向被害人赔偿经济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取谅解,被害人李某对此表示接受,请求法院对被告人周某免予刑事处罚。在此基础上,黄浦区法院依法主持制作了和解协议书,并以此作为重要量刑情节,判定被告人周某犯故意伤害罪,免予刑事处罚。本案是黄浦区法院在刑诉法修改后审结的首例当事人和解刑事案件,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尖锐矛盾最终得以成功化解,较好地修复了破损的社会关系,促进了社会和谐,同时也为新设立的刑事和解程序在审判实践中的贯彻落实提供了有益的尝试。
打开微信“扫一扫”,分享到朋友圈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9-2025 www.shenbanglawyer.com 备案号: 沪ICP备16044525号-2 技术支持:律易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