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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法院“三及时”积极落实小额诉讼立案机制
发布时间:2013-01-18 11: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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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妥善应对修订后《民事诉讼法》新规定的小额诉讼程序,普陀法院采取以下三项措施,做好程序衔接、推进小额诉讼立案工作:一、对外及时告知当事人。对符合小额诉讼条件的起诉,及时向当事人释明,并发送《小额诉讼须知》,载明小额诉讼的特点、适用案件类型,重点释明小额诉讼程序以较低诉讼成本、快速解决纠纷的优点,促使当事人选择该程序化解纠纷。二、对内做好庭室提示工作。通过“立案信息表”的形式就小额诉讼案件情况及时告知业务庭并做积极提示,向业务庭发送立案信息表时,在显著位置标注“小额诉讼”字样,以提示业务庭“快、简、便”地进入审理状态,推进此类案件的快收、快审、快结,有效节省司法资源。三、建立会商审查机制。为了应对小额诉讼申请再审将主要集中于原审基层法院的新情况,我院立案庭加强沟通、借力相关业务庭室,由各个业务庭室庭审判人员与立案法官共同做好小额诉讼申诉立案审查工作,提升此类案件立案的专业性与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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