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奚晓明在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座谈会上指出,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一般条款认定新类型不正当竞争行为时,要正确把握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的评判标准,以特定商业领域普遍认同和接受的经济人伦理标准为尺度,避免把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简单等同于个人道德或者社会公德,不适当地扩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范围。
他强调,要加强商业秘密的保护,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合理把握秘密性和不正当手段的证明标准,适度减轻商业秘密权利人的维权困难。要注意总结垄断民事案件的审判经验,依法公正审理好垄断民事案件,促进市场结构的完善和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据透露,最高人民法院正在抓紧制定审理垄断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