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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机关党委和纪委八年来工作综述

发布时间:2012-02-27 17:16:31 阅读:0 字号:[ ]
   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


 

——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党委和纪委八年来工作综述


  中国共产党最高人民法院机关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六届纪律检查委员会成立于2003年7月。

  8年来,在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纪委和最高人民法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党委和纪委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三个至上”工作指导思想,按照“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总体工作思路,切实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全面推动机关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充分发挥机关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保证机关各项任务圆满完成,促进机关工作科学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思想政治和组织保障。

 

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为根本,不断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


 

党员思想政治素质有新提升


  8年来,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各级党组织紧紧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院中心工作,切实加强各级党组织思想政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工作中,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党委和纪委坚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为主线,加强思想理论武装,通过开展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着力提高机关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坚定人民法院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通过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巩固拓展学习实践成果,增强了机关党员干部政治意识、国情意识、大局意识和为民意识;通过开展“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教育,坚持不懈地抓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形势任务教育、党的优良传统教育和群众观点教育,锤炼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人民司法优良传统;积极开展纪念建党九十周年系列活动,进一步坚定机关党员干部政治信仰,加深对党的深厚感情。近期,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党委在机关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活动,围绕王胜俊院长提出的“十个深刻理解和正确把握”,进一步搞好理论武装,统一思想,为实现“三个提升”奠定思想基础。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党委和纪委坚持以“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搞好理念教育与审判工作的对接。工作中,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党委和纪委深入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注重解决审判实践中反映出来的司法理念上的突出问题;2009年以来,每年突出一两个重点、解决一些实际问题;2011年上半年,认真贯彻院党组要求,集中三个月时间率先开展“群众观点大讨论”活动,机关各支部深入查摆问题,制定整改措施141项,有力促进了机关作风改进和审判质量提升,为全国法院开展大讨论提供了经验。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各级党组织坚持以先进典型引导和教育机制创新为手段,增强教育实效性。工作中,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党委和纪委通过开展“学典型、找差距、鼓干劲”、“两优一先”、争当“五标兵”和“创先争优”等活动,组织定期评比、总结推广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经验,大力宣扬先进事迹,在机关形成了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八年来,先后有2个党支部、2名党务工作者、4名党员被评为全国政法系统和中央国家机关先进集体和个人,1名党员被评为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2名离退休老干部被中组部评为全国离退休老干部先进个人,38个基层党组织、95名党务工作者和339名党员被院机关评为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几年来,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党委和纪委的思想政治教育坚持在抓落实中巩固加强,在求变革中创新发展:推行群众性自我教育和网络化教育,活跃思想政治教育形式;编发《党建信息》、在局域网开辟党建工作专栏等形式,扩大思想政治教育的覆盖面;组织开展主题党日、征文评比、理论研讨、专题培训和青年法官下基层等活动,增强思想政治教育的感染力。八年来,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党委共举办机关党校培训班10期,培训局处级干部354名;举办各类理论集训班78期,参训人员达7455人次;开展理论研讨23次,征集文章700余篇。基层各支部还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经常性教育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

 

以服务执法办案为中心,着力加强党的组织建设——


 

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有新提高


  八年来,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党委和纪委紧紧围绕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加强机关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

  工作中,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党委不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严格按照党章要求,加强机关党支部建设,健全组织,配齐班子:从2004年至2007年,针对最高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改革,指导22个基层党支部进行换届改选;2008年以来,分批组织27个基层党支部和16个离退休老干部党支部进行改选和新建工作,实现了基层党组织全覆盖;为提高基层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能力,2010年和2011年,先后举办两期党支部书记培训班和一期支部委员培训班,指导他们提高认识,理清思路,熟悉党务,增强履行“一岗双责”能力。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党委和纪委不断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制度建设,坚持把推进机关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作为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工作的着力点:2006年,根据中央办公厅《关于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向院党组提出建议,配合其他部门研究制定《中共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加强和改进自身思想政治建设的若干规定》,从完善理论学习、党性锻炼、工作创新、思想政治建设工作机制等方面规范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2009年,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实施后,及时成立机关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党建工作领导体制,明确党建工作各级责任主体,强化了机关党建工作的执行力。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党委和纪委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积极促进机关党风民主,不断营造党内民主和谐的良好氛围。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带头参加所属单位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基层各支部坚持“三会一课”,定期总结支部建设情况,分析党员思想状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基层各支部书记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带头讲党课。2003年以来,先后有31位支部书记为本单位全体党员讲党课100余次。根据中央国家机关工委要求和机关实际,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党委每年确定一个主题,开展民主生活会,提高质量。基层各支部积极开展“唱红歌、忆传统”、“讲党课、迎七一”等多种形式的主题党日活动,活跃了党的生活。

  工作中,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党委还不断严格规范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认真执行《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坚持标准、保证质量、调整结构、慎重发展”原则,严格按照个人申请、党小组评议、支部推荐、机关党委审核、发展党员对象名单公示等程序进行,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八年来,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党委先后从310名入党积极分子中发展党员128名,预备党员转正95名。目前,机关和事业单位共有党员1689人,占总人数的82%,85%的党员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优化党员队伍素质结构。2004年,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党委在机关集中开展“关于在高知群体和青年法官骨干中发展党员”的专题调研,调研成果被中央国家机关工委评为一等奖,在实践中得到很好运用。为强化党员意识,每年“七一”,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党委都要组织新党员举行集中宣誓。2007年新修订的党章颁布后,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党委邀请专家辅导,抽调人员进行宣讲,举行党建知识竞赛,增强执行党章的自觉性。

 

以维护司法公正为目的,坚决贯彻从严治院方针——


 

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的成效


  八年来,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党委和纪委认真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准确把握形势,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强反腐倡廉教育,不断完善廉政制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增强机关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纯洁机关风气。

  工作中,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党委和纪委紧紧抓住廉政教育不放松,坚持教育在先、预防在先,深入开展党风党纪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和法官职业道德教育。八年来,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党委和纪委经常组织干警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力争打牢廉洁执法思想基础;不断创新廉政教育形式,2008年在王胜俊院长亲自倡导下,机关各支部广泛开展了“司法廉洁大讨论”活动;2009年,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组织各支部开展了为期半年的职业纪律教育活动;2010年,结合近年来院机关发生的违法犯罪案例,先后两次组织全院党员干部集中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吸取教训,增强了干警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党委和纪委紧紧抓住党风廉政制度建设不放松。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党委和纪委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积极构建符合审判工作规律的廉政风险防范机制:2003年,修改完善了《最高人民法院机关谈话提醒制度》、《审判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若干规定》,成立执行回避制度领导小组,开展“公正与效率”司法大检查;2008年,对《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纪律处分条例》作了修改补充;2009年,在机关全面实施“五个严禁”,为每位干警制作“五个严禁”警示标牌和卡片;2010年,在机关全面推行廉政监督员制度,先后在15个部门设立了专职廉政监督员;2011年,在机关全面落实《关于对配偶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岗位法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试行)》和《关于在审判工作中防止法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的若干规定》。这些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有效地规范了法官的业内外行为,促进了机关廉政工作的开展。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党委和纪委紧紧抓住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放松,坚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反腐倡廉重要工作来抓,坚持每半年对各单位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检查,每年度听取领导干部廉政述职。为提高监督实效,明确各级责任,2003年,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党委和纪委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内容作了修改完善,组织机关19个单位和4个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与分管院领导签订责任书;2006年,又及时组织对新增设的6个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责任书;2010年,结合“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对每个单位和负责同志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集中点评和群众评议,查找不足,制定整改措施,确保制度落到实处;2011年,还会同院纪检组在机关各单位全面开展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试点工作。

 

以加强党群共建工作为抓手,充分发挥工青妇的桥梁纽带作用——


 

机关群众工作有新作为


  八年来,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党委和纪委坚持党群共建群众工作机制,工青妇组织积极发挥作用,帮助干部职工排忧解难,积极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把智慧力量投入到执法办案任务中去。

  工作中,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党委着力发挥工会组织密切联系群众的政治优势,坚持以构建导向明确、特色鲜明的机关文化为载体,以解决干部职工实际困难为着眼点,增强机关的凝聚力。八年来,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党委积极筹措资金,建立并完善文体活动场所和设施,组织成立各类文艺团体和兴趣小组,开展各类活动;利用经典阅读、观看电影、机关春节团拜演出、摄影采风、法官沙龙等多种形式,丰富干警业余生活,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增强工作活力;广泛开展“扶贫、济困、解难”活动,先后筹资40万余元慰问机关困难职工;想方设法与地方教育部门沟通协调,帮助300余名职工、70余名选调干部解决子女入园入学难题;在四川汶川、青海玉树和甘肃舟曲等地发生特大地质灾害后,立即组织开展向灾区人民“送温暖、献爱心”活动。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共向灾区募捐衣被1万余件,捐款150万元,捐书1.8万余册,缴纳特殊党费165.5万元,组织接收全国各地法院捐款1800万余元,充分展现了最高人民法院机关的良好形象。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党委着力为团员青年创造成才环境,坚持把推动团员青年健康成才作为机关团委工作重点,竭诚为团员青年搭建学习成长平台。工作中,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党委根据团员青年深造需要,及时举办英语培训和司法考试考前突破班;加强与《法制日报》和《中国青年报》的沟通协作,联合举办“五四青年法官走基层”和到革命圣地接受传统教育等活动,砥砺青年法官性格品质,增强责任意识。在中央国家机关组织的“学习奖”、“奉献奖”、“创新奖”等竞赛评选活动中,有12名同志先后获得一、二、三等奖,有多名同志被评为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2名同志当选为全国青联九届、十届委员,立案一庭团支部、国家法官学院团委被中央国家机关工委评选为先进团组织。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党委着力把妇工委建成广大妇女之家,坚持把“关注女性健康、促进岗位成长”作为妇工委工作着力点。工作中,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党委举办瑜伽功、交谊舞、戏迷乐、形体舞等培训班,愉悦干警心情,增强干警自信;培养干警乐观向上、平和健康的心态;连续多年组织妇女检查“两腺”,协助查出疾患的同志办理住院和治疗手续;利用每年“三八”妇女节,开展系列特色活动;积极举办传统教育、参观走访、才艺展示、书评征文等活动,为女职工构建陶冶情操展风采、立足本职建功业的舞台。活动中,机关妇工委先后获得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授予的“全国先进女职工组织”、“巾帼建功先进个人和集体”、“全国三八红旗先进集体”等10余项荣誉称号。

 

回顾过去的八年,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党委和纪委深刻认识到——


 

“四个必须坚持”才能做好党建工作


  回顾过去八年,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党委和纪委认为,党建工作之所以能够取得明显的成绩和进步,得益于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和院党组的坚强领导,机关各级党组织的大力支持,全体党员干部的积极参与和共同努力,也得益于机关党委、纪委各位委员和全体党务工作者的忘我工作和不懈努力。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党委和纪委也深刻地认识到,要实现机关党建工作的科学发展,一定要做到“四个必须坚持”:

  第一个“必须坚持”是必须坚持党要管党,紧紧围绕“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工作思路开展党建。最高人民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党建工作,切实把党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突出党建在法院工作中的“龙头”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取得实效。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和王胜俊院长提出“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总体工作思路,符合人民法院建设规律,符合人民法院工作实际。实践证明,紧紧围绕这个思路抓党建,全国法院系统党建工作才能形成新的工作格局,机关党建才能更有效地发挥作用。

  第二个“必须坚持”是必须坚持服务中心,紧紧围绕法院中心工作开展党建。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党委始终把服务中心工作作为根本任务,紧紧围绕促进审判工作开展党建工作,以是否提升队伍素质、提升审判质量、提升司法公信力来检验党建工作成效,较好地做到了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目标一致、安排同步、有机结合,为最高人民法院机关的全面建设提供了坚强组织保证。

  第三个“必须坚持”是必须坚持加强队伍建设,紧紧围绕解决队伍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开展党建。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党委和纪委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把党员队伍党性修养、素质能力、作风建设作为党建的基本内容,找准党建工作与队伍建设的结合点,狠抓薄弱环节,切实解决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打造一支立场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廉洁奉公的司法队伍,树立机关良好形象。

  第四个“必须坚持”是必须坚持抓好机关党委和党务干部建设,紧紧围绕强化组织保障开展党建。这是做好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保障。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党委始终把加强党的组织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按照“一个中心、两条主线”的要求,切实发挥机关党委在抓机关党建工作中的职能作用,充分调动机关党务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积极探索符合院机关特点的方式方法,为基层组织服务,为党员服务,满足党员干部的新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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