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没有郑喜兰,就没有我的今天,她是我的大恩人!”今年63岁的那大娘谈起恩人郑喜兰,一下子就打开了“话匣子”。
恩人与感谢,这是无数接触过郑喜兰的当事人的心里话。
从事检察工作18年来,党的十七大代表、河北省唐山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兼反渎职侵权局局长郑喜兰获得过大小荣誉57项,堪称“巾帼不让须眉”。那些红艳艳的奖状、金灿灿的奖杯,其实都来自于郑喜兰对党的忠诚、对法律的忠诚、对普通老百姓的热爱!
如今,郑喜兰依旧本色不改,用爽朗亲切的笑容、质朴热诚的胸怀、精湛过硬的法律功底,把公平与正义带到老百姓的身边,用一颗爱心温暖着老百姓的心!
2007年9月的一天,那大娘情绪激动地闯进郑喜兰的办公室,大喊大叫要反映问题:“你是党代表,这事你得给我解决!”
原来,因一起不公正的民事执行案,那大娘孤身一人在某医院太平间隔壁租住的小屋里栖身,毫无生活来源。郑喜兰耐心诚恳地听取诉求,悉心讲解相关法律政策。临走,郑喜兰还把自己的手机号给了老大娘,告诉她有事可以随时打电话。
此后,郑喜兰经常带领干警去看望她。那大娘身体不好,郑喜兰带着她四处看病、抓药;知道那大娘有病卧床,郑喜兰亲自或派人给她送饭;中秋节,郑喜兰把那大娘领到家里,和自己的家人吃团圆饭,还动员亲人接济她600元钱。
同时,郑喜兰组织两个基层检察院反渎部门,对那大娘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最终,检察机关以涉嫌渎职犯罪立案查处了某法院的相关执行人员和某区土地部门的相关人员。
如今,那大娘依法要回了自己的房产。她还办了一个民办养老院——天骄老年公寓。“我就是要用这种方式回报社会,回报当年郑喜兰对我的关爱。”这位曾上访数年、怨恨满腹的那大娘,如今已是怀着感恩之心。
郑喜兰说:“我是庄稼人出身,特别看不得别人受苦遭罪。”这些年,慕名找她反映问题的群众越来越多,她都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1986年毕业于河北大学法律系的郑喜兰,从一名普通的助理检察员一步步走到领导岗位,凭借的是她过硬的法律功底。多年来,她心细如丝,擅长查办大要案。
2005年1月初,某国有集团公司下属项目部财务负责人刘某携巨额公款潜逃。为了逃避抓捕,刘某提前做了充分准备,更换姓名、办假身份证、做整容手术、买了100多张手机卡,每隔一两天就更换一次。
接到报案后,担任专案组组长的郑喜兰制定了周密的侦查方案,亲率办案人员马不停蹄辗转河南、广东、内蒙古、新疆等地追踪抓捕。仅用了21天,专案组就从乌鲁木齐市一个隐蔽的居民小区将刘某及其女友鞠某擒获。此案被评为2006年河北省检察机关“反贪十大精品案”。
案件办结之后,在郑喜兰的提议和主持下,检察院针对企业在财务管理方面的薄弱环节,向发案单位发出了加强管理的检察建议。企业领导老王说:“郑喜兰办案不忘帮助企业亡羊补牢,筑牢预防腐败的防线,我们非常感谢她!”
郑喜兰长期工作在反渎、反贪的第一线,经受住权力关、金钱关、人情关的考验。18年来,她办理的反贪、反渎和公诉案件300余件,审批和督办侦监、公诉、反渎案件400余件,没有出现一起错案。
“作为一名检察官,我认为最重要的就是忠诚!有了忠诚才能把案子办公正,才能为老百姓真正服务好。”郑喜兰说。
1997年我国刑事诉讼法修改后,郑喜兰参加唐山市检察院组织的知识大赛获得第一名;1998年,她被评为第四届河北省优秀公诉人;2008年,她被评为河北省检察业务专家。
今年6月,唐山市检察院公诉部门建立起公诉庭审远程监控指挥系统,推行基层院主管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这在河北省地级市尚属首创,其中离不开郑喜兰的心血。
“一枝花开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多年来,郑喜兰率先垂范、多措并举抓好队伍建设。她分管的团队中有十多人分别被评为全国或省、市级各类先进模范,有二十余人走上了中层以上领导岗位。
唐山市检察院代检察长庞祥海说:“郑喜兰是我们队伍里一个优秀的榜样,相信在榜样的引领下,我们检察队伍会涌现出更多的优秀检察官!”
18年的从检之路,郑喜兰的真情付出,收获了老百姓的爱戴、同事们的尊敬,还有许多荣誉。
本报曾在今年10月17日一版头条刊发通讯《让法律威严得令人敬畏 要办案公平得令人信服》,这篇报道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
面对荣誉,郑喜兰却说:“我做的都是分内工作。作为一名检察官,必须用手中权力为人民服务,用法律把党的温暖送到群众的心坎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