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人民法治网
曾先生称,楼上住户张先生的窗户坠落砸中了自家新车,曾先生遂将张先生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其车辆修理费18585元、车辆拆装费300元、误工费500元。日前,北京市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曾先生诉称,2019年8月3日下午16时许,他将自有全新汉兰达轿车停放在楼下,被告张先生推拉自家窗户导致一扇窗户坠落砸中曾先生的车。事件发生后,张先生与曾先生一同前往4S店修理,该店根据车损情况出具了《施工单》。
原告曾先生认为,因该事件产生经济损失和误工是张先生造成的,张先生理应承担相应责任。由于多次找张先生协商解决未果,故诉至法院。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