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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北安检察:首例未成年人认罪认罚 不起诉案件公开宣告

发布时间:2019-09-04 09:46 阅读:0 字号:[ ]

来源:    人民法治网


       某日,涉罪未成年人王某向吴某提出,想找未成年学生索要钱财的意图,当日没有找到合适的目标。次日,王某与吴某来到某商厦见两名未成年人未有监护人陪同,遂上前索要财物后逃走,经被害人报案后被公安机关抓获。该案经我院检察官审查后,发现王某和吴某涉嫌寻衅滋事罪,考虑作案时二人均系未成年人,且犯罪情节轻微,在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认罪悔罪,取得被害人谅解的情况下,向二人宣传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值班律师及其法定代理人的陪同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承办检察官根据认罪认罚从宽等相关制度,依法拟对王某和吴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近日,北安市人民检察院针对该院首例未成年人认罪认罚不起诉案件召开不公开听证会,人民监督员、公安侦查人员、检务督察人员、特约检察员代表和被不起诉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等参加了本次听证会。

  

  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件详细情况和基本犯罪事实、社会调查情况,并就不起诉议题进行了举证、质证;听证会参与人员就相关问题分别发表了意见,被不起诉人在听证会上认罪悔罪,并与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达成谅解。综合上述情况,听证会达成一致意见,同意对被不起诉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会后,承办检察官带领两名被不起诉人及法定代理人来到了该院“向阳花工作室”和“心理疏导室”,向被不起诉人详细讲解了犯罪的后果及危害,从未成年人健康交友、心理疏导等方面进行了辅导,并向其法定代理人介绍了家庭教育的重要性以及如何正确履行监护义务,就引导未成人积极学习、健康生活等方面进行了沟通交流。两名被不起诉人均表示,今后将积极改正不良习惯,增强法律意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公民。两名法定代理人充分认识到建立积极向上的家庭教育理念、营造和谐良好的家庭氛围的重要性,表示将通过加强对子女的教育与监护,帮助孩子迷途知返,促进其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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