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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沙市区:暴力袭警被捕 冲动付出代价

发布时间:2019-07-30 10:50 阅读:0 字号:[ ]

来源:    人民法治网


       近日,湖北省沙市区人民检察院受理了一起暴力抗拒正在执行公务民警的妨害公务案件,并对其中暴力袭击民警的犯罪嫌疑人李某甲依法予以批准逮捕,狠杀了袭警、辱警的歪风邪气,依法维护了民警执法权威。

  

  经查,2019年7月4日下午2时许,荆州市公安局沙市区分局接警称江津西路北湖小区内发生一起纠纷,该局白云桥路警务站派遣民警、辅警一行4人着警服、携带执法记录仪前往该小区调解纠纷。

  

  民警赶赴现场后经询问得知,李某甲父亲李某某因未带钥匙,喊来锁匠开锁。锁匠提前告知李某某开锁可能导致门锁损坏后经后同意开锁,但李某某无钱支付开锁费,遂告知锁匠电话联系其二儿子李某乙。李某乙赶到后既未上楼查看门锁损坏情况,也未询问事情的来龙去脉,声称李某某年事已高,应先经过其同意再开锁,且该房屋为出租屋,强调要锁匠赔偿损失,双方发生争吵和肢体冲突。民警主张请房东到现场协调赔偿,但李某乙坚持先赔偿,并不顾民警阻拦,拉扯锁匠。民警警告无效后,依法将李某乙控制并准备带回所内调解。期间,李某乙抗拒民警执法,而李某某则多次阻扰、谩骂、殴打执法民警和辅警,并欲持砖头袭击民警,被围观群众拦下,李某某在捡砖头时磕碰到树干导致手背出血,借机将血迹擦拭在民警身上,向周围不明真相的围观群众声称是民警殴打所致。李某甲作为李某某大儿子听闻赶到现场,在未核实事情真相的情况下,脚踢民警腹部,并击打民警后背,导致民警多处受伤。增援民警赶到后,控制了事态的发展。

  

  在接下来的调查中,考虑到李某某年事已高,公安机关对李某某采取监视居住强制措施,对李某甲和李某乙依法刑事拘留。经鉴定,此次袭击造成一名民警轻微伤和一名辅警轻微伤。

  

  受理案件后,沙市区检察院高度重视,责成专人办理该案。承办检察官在审查全部案卷材料、观看完整执法记录视频并分别讯问犯罪嫌疑人和询问出警民警后,依法作出了上述决定。

  

  人民警察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人民警察代表国家行使侦查、治安、国安等职能,造成人民生命或者财产损失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依法主张赔偿或者补偿,但严禁袭警、辱警,任何个人、任何组织、任何团体,无论年龄、性别、职务,一经发现,严惩不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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