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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司法保护

发布时间:2019-03-06 10:27 阅读:0 字号:[ ]

 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丁西村党支部副书记,江苏万顺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周善红:

  张文中案再审并宣告张文中、张伟春及原审被告单位物美集团无罪,体现了人民法院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战略,有错必纠,依法保障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和财产权,依法保障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利,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该案的再审,必将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对国家法治的信心、对人民司法的信任。张文中案改判,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加强产权保护、加强企业家合法权益保护的坚定决心,真正让我们民营企业家吃上定心丸,为我们营造一个健康的经营环境,让我们安心经营,放心投资,专心创业。

  2017年12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人民法院依法再审三起重大涉产权案件,其中由最高人民法院直接提审的张文中案,备受社会关注。

  张文中再审案从合议庭成员确定、合议庭召开庭前会议到庭审,再审宣判,所有案件进展信息均及时对外公开,充分保障各方的知情权与监督权,彰显司法公开透明。

  2018年5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对原审被告人张文中诈骗、单位行贿、挪用资金再审一案公开宣判,撤销原审判决,改判张文中无罪。同时,改判同案原审被告人张伟春、同案原审被告单位物美集团无罪。

  案件改判后,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指出,依法妥善处理特定历史条件下各类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经营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是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重要内容。对于这些不规范行为,要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对于罪与非罪界限不清,或者定罪证据不足的,应当依法宣告无罪。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产权保护工作,完善法律法规、制定专门政策,大力加强产权保护制度建设,尤其强调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产权保护,增强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感。张文中再审案,是最高人民法院依法纠正涉产权和企业家冤错案件的第一案,是人民法院落实党中央产权保护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保护政策的一个“标杆”案件。

  案件的改判,让张文中及物美集团洗刷了他们长期背负在身上的罪名,恢复了他们的名誉和财产;同时也让广大企业家看到党和国家依法保护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坚定决心和实际行动。

  有恒产者有恒心。依法保护产权、服务营商环境建设,人民法院步伐坚定。未来,人民法院要严格按照党中央的统一要求,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强化产权和企业家权益的司法保护,努力推进产权保护法治化。具体到实践中,要进一步加大涉企业家产权错案的甄别纠正工作力度;深入剖析涉产权错案产生原因,健全体制机制,从源头上预防错案的发生;加强司法指导,统一裁判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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