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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反家暴联动机制南宁试点启动仪式举行

发布时间:2015-07-09 15:14 阅读:0 字号:[ ]
为有效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切实保护家庭暴力受害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和谐稳定的婚姻家庭关系,7月7日,全国反家暴联动机制试点启动仪式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尔梅、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罗殿龙、南宁市委副书记李泽等出席启动仪式。

  2013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法院陆续开展反家暴联动机制试点工作。2015年4月,南宁中院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全国反家暴联动机制试点单位。据悉,南宁市目前是全国第八个反家暴联动机制试点地区,也是《关于依法办理涉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出台后的首个试点地区。

  在启动仪式上,黄尔梅指出,反对家庭暴力,是对公民权益的维护和保障,是全面建设法治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我们要高度重视家庭暴力形势的严峻性,充分认识它的危害性,深刻理解它的复杂性,有针对地行动起来去反家庭暴力。

  黄尔梅强调,试点正式启动后,要处理好三方面关系:一是处理好积极介入与保护家庭稳定之间的关系。公权力部门从宏观和全局的高度提升思想上的重视,从行动上落实全面介入的要求,依法及时、有效、果断处置。另一方面,需要注意家庭问题有别于一般社会关系,应把握其特殊性。刑事司法要尽可能地做到法、理、情的统一,在审判家暴犯罪案件时,不但要考虑此罪与彼罪、从严与从宽,还要虑及对家庭的影响和对社会的导向,准确处理有效惩戒与家庭维系之间的关系;二是处理好立足岗位与加强联动之间的关系。预防和干预家庭暴力牵涉诸多部门,在建立跨部门联动机制方面,每个成员单位要立足岗位、充分履职。另一方面,联动机制的关键在于“联起来”“动起来”。在联动机制整体格局下,每个部门要紧密沟通、相互配合、优势互补、形成合力;三是处理好短期目标与长期探索之间的关系。试点工作为期一年,但反家暴事业的探索没有时限。短期目标通过努力有望初见成效,但更艰巨的是如何长期落实和完善,这需要坚持不懈地探索和积累。反家暴涉及的问题需要不断地总结、钻研,并努力以制度化的形式固化工作成果。联动机制的构建绝非一朝一夕之功,需要付出智慧和耐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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