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例
假和尚骗钱财 触刑律陷囹圄
发布时间:2013-09-04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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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穿僧袍、手持戒牒,云游乡村四野,以办证修庙为名,骗取他人钱财,暗地里喝酒吃肉,8月29日,冒充少林寺和尚的王某,被河南省尉氏县人民法院以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伍仟元。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王某三年前在郑州办了一个假戒牒,自封法号为“释妙通”,便冒充和尚云游四方。自2013年3月18日起,王某定居一寺院,诵经讲佛,骗取附近群众的信任,称拿着居士证以后进少林寺等寺庙不收钱,并为马某、任某等七人办理了七套假居士证和昄依证,每人收取现金500元钱,后又以修寺需要办理“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为名多次骗取马某、刘某等人现金共计15000余元。马某等人发现王某竟吃肉,办理的登记证上地址和名称写反了,遂到公安机关报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依法做出上述判决。